在我國,相關機構專門為此制定了一系列規定條文,并于1998年分別發布了GB17323-1998《瓶裝飲用純凈水》標準和GB17324-1998《瓶裝飲用純凈水衛生標準》。
純凈水受微生物污染的因素 純凈水受微生物污染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有三種因素。
1、純凈水生產部門不重視食品衛生工作,盡管制訂了有關的操作規程和制度,但監督的力度不夠,在生產過程中,各項規程和制度沒有得到落實和實施,我們在調查中發現有的廠具有現代化的廠房、先進的國外生產機器和完善的空氣凈化以及消毒設備,但生產的純凈水有時檢驗結果菌落總數每毫升為零,有時檢出幾個甚至幾十個,通過深入調查發現檢出細菌的批號是停產兩天后又開始生產時不按規定嚴格消毒造成的。存在這樣的現象經常造成產品的質量不穩定。李紅等報道,水處理終端過濾器和灌裝工人手是瓶裝礦泉水生產過程中微生物的關鍵污染環節。在純凈水生產的流程中,各個環節都有可能污染微生物,關鍵取決于生產人員的衛生意識和各種操作規程的嚴格執行程度。
2、生產工藝不合理、設施不完善,也是造成微生物超標的主要因素之一。采用水源不同,生產不同類型的純凈水的工藝流程不同,一般原則是在達到純化的前提下,流程越簡單越好,流程越短越容易控制產品的衛生質量。純凈水的工藝流程基本為水源→過濾→純化處理→臭氧混合消毒→灌裝→檢驗→入庫。這種工藝的優點是灌裝純凈水中仍余留臭氧,如果從瓶或蓋和灌裝間的空氣中帶入少量的微生物也可達到殺滅的目的,保持產品無菌。我們曾了解到有些廠家設備不完善或在純凈水經過臭氧混合消毒后不直接灌裝,而是通過貯水罐停留一定時間后再灌裝,結果通過檢驗發現細菌的存在。許榮年等報道,水灌裝入瓶前停留0.5~2 h,臭氧大約過了2~8個衰期,水中臭氧濃度大為下降,即使處理水本身無菌,但在灌裝入瓶時無法殺死因包裝物或灌裝間空氣重新帶入的殘留細菌。從以上理論認為,這種工藝流程,瓶和蓋及灌裝間一定要保證無菌,否則產品中一定有微生物存在,但在實際工作中是很難做到的。
3、技術水平低、對各種設備的性能似懂非懂,也是導致微生物污染的又一因素。我們在現場調查中發現,某些廠家的技術人員對有效殺滅微生物的臭氧發生器和控制微生物的設施了解很膚淺,盡管安裝上目前認為純凈水消毒效果最好的臭氧發生器和空氣凈化設備,但不能應用其有效的性能或在生產中發揮其最有效的作用,產品中經常檢出微生物。采用臭氧處理純凈水的基本原理是臭氧與水混合,并使其最終在水中濃度達到0.5 mg/L以滿足殺菌要求,根據此參數,企業應根據生產時實際的用量來推算臭氧發生器的應產臭氧量。
4、另外,還必須考慮實際生產時設備的實際可操作產量,如長時間使用后設備性能下降,應適當調節,并通過有效的測定;臭氧與水混合是否完全,最終是否能達到殺菌要求的劑量以及能維持的時間等,是能否達到殺滅強度的最基本因素。空氣凈化設備也是一樣,一些廠家不能正確地使用和維修以保證凈化設備的正常運轉和最佳的凈化效果。總認為安裝上了空氣凈化設備,凈化的空氣就是無菌的,產品肯定會合格,也沒有定期檢測空氣凈化的程度,以上現象反映出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直接影響產品的衛生質量。